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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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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3 21:37:03

讲到工程项目管理,大家应该都知道,有人问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那三个部分,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这到底是咋回事?实际上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能开多少钱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希望你喜欢。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一、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

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2、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3、设计—建造方式:

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

4、交钥匙方式:

是一种特殊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套服务。

5、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 :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方式。BOT方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6、项目承包模式:

简称PMC模式。即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①个别部门思想观念落后,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得不到普遍认同。

部分项目的建设由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驱使等原因,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项目由指挥部、筹建处或建设单位自己来组织实施,直接掌握资金使用、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权利,对较为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予执行。

②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具有极大的制约性。

《建筑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的任务是“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行监督。”

但在实际操作中,已逐渐发展成“施工监理”,其职能只局限于施工过程监督,缺乏全方位咨询服务和相关管理的职能,这与最初对监理工作的定位和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扩展资料:

我国目前的工程设计操作实践存在较大的缺陷,比如:

(1) 施工图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没有纳入施工单位招标范围内,施工单位仅按图施工,不利于设计与施工的衔接,也不利于发挥先进施工技术的作用。

从国际惯例看,设计单位所做的工程设计,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出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单位投标的过程中,把施工图设计摆在龙头地位,以先进施工技术方案来体现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加快进度。

(2) 设计依据主要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而国家规范远远跟不上工程建设实践的发展需求,导致设计落后于实践;同时,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业主方使用需求的考虑也不够,导致使用功能的下降和后期工程设计变更的增加。

(3) 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分家,这就导致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作的衔接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使工程造价普遍较高。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立项决策,设计管理,前期准备,采购管理,实施阶段,文档管理,后评阶段等方面。

根据所处角度不同,工程管理的职能重点也不同。其共性职能是:为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期准备:

1、代表业主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批。

2、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协调。

3、监理单位的确定。

4、施工单位的确定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5、协助业主与各方签订承包合同、文明施工协议、安全保障协议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1)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能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管理工作吗

不可以。

根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有哪些

包括: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按照专业方向,确定培养目标;围绕培养目标,确定职业能力;围绕职业能力,科学选择和设计项目。依照项目进行教学内容的选择,带动教学过程的实施,使学生在进行项目训练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达到人才培养的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以“项目带动式”为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关键是科学选择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优化设计;本专业核心教学与训练项目主要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财务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等。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建筑方面的定义)

这个貌似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如果非要说是一个一定的概念,但它也包含了很多子目标,我试着帮你组织一下,然后你再自己找具体的答案。

既然是建筑方面的定义,那么就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目标:

笼统的定义包含了: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

按照不同的参与方再细分下:包含了业主方项目管理目标,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设计方项目管理目标、建设物资供货方项目管理目标,以及建设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目标。

再细分(为节约篇幅,以施工方目标为例),施工方管理目标分为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目标

......

以上划出了大概的框架,细分内容可以从很多渠道获得,已经相对容易,比如百度一下就行了,呵呵。

总体归纳一下的话,我这样总结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就是投资可控,进度合理,质量达标,各方均达到预期效益。

最后祝你学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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