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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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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3 17:53:05

谈论到房产,大家应该都熟悉,有人问怎样网上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还有朋友想问如何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如何上房管局网查询系统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个人房产网上查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个人房产网上查询

个人房产信息是不能在网上查询到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规定: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2、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3、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5、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6、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因为牵扯个人财产的安全和隐私,所以个人房产信息的查询不能在网络进行,只能在当地的房管部门查询。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1、查询房产信息可直接去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注:房产信息具有保密性,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个人房产信息是无法在网上进行查询的。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合法房产相关信息的获取,只有当事人自己,或是在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时,才可以查询当事人名下的房产信息。

现在的房产登记是以个人姓名为查询引擎,在没有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等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其他人一律不得查询。

一、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2、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二、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方式: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个人房产证如何查询

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如何查询个人名下房产

依你问题描述,你是不确定你继父房产证名下有没有你们的名字,你是想查你继父的房产。

一般个人是无法查询到他人名下的房产的,如果确实需要查询的话,建议委托一个律师,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去查询。

查询自己名下房产方法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怎么在网上查自己的房产证

自己的房产证不需要查询,担心真伪,到房管局核实即可。

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房屋所有权证》规定: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网上个人房产查询系统是什么?

查询方法要看你当地有没有实行二手房网上签约,简称网签。

1、实行了二手房交易网签的地区,在中介公司的联网系统或房管局网站上就能查到房屋产权的情况,也可以和卖方一起去房管局查询;

2、没有实行网签的地区,就只能和卖方或卖方的产权共有人、配偶(三选一)一起去房管局查询。或者受托人出具委托公证书凭委托公证书查询。

不动产属于个人隐私,除国家机关因执法需要外,非权力人本人、配偶或共有人将不能查询,除此无其它查询方法。

如何上房管局网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按以下步骤操作:

1、登陆后在网页右边找到如下图所示图标,并点击“查询核验”

2、现在一般为14位编码,点击“14位编码”

3、输入相关编号,即可查询。

注: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并非城市都可以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不在查询范围内,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查询窗口进行房产证查询。

扩展资料:

房管局的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管局

郑州房产证信息怎么查询?

问题一:

郑州房产证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网址:http://www.zzfdc.gov.cn/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问题二:

买二手房查询房子抵押情况方法如下:

1、房产部门备有房产档案,每处房屋的抵押、买卖等“档案”都可以查询到,你可以到有关部门查询相关档案。

2、你可以要求卖方出示房产证原本,看房产证上的“他项权”的位置是否有标注。如果房屋抵押过,“他项权利证”一栏会有登记。

在房产证上有写明抵押登记章的,就是有抵押给银行,如果房产证的原件上没有写明抵押登记章的说明他的房子没有进行抵押。

以前的房屋贷款是将“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一齐放在银行抵押的,现在有很多银行会将“房产证”还给业主,只留住“他项权利证”在银行抵押,如果卖房子,如果没有银行的“他项权利证”是无法成交的,要先赎证才可成交。

3、你还可以同卖方一起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去房产管理局窗口查询,也可以登陆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不过,由于存在正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中的房子,资料还未送达房管部门而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的情况。因此,保险的做法就是在买卖合同上中约定好,如因抵押等行为导致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处理方式。

(1)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所以说,如果买到抵押房是因为卖方没有告知房子被抵押的事实,那么房屋转让的行为就是无效的,还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对方责任。

百度百科——房屋抵押

怎样在网上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

1、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2、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3、根据有关规定,目前个人无法从互联网上自行查询上述信息。

参考法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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