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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周就离职的危害

  • 趣事
  • 2024-01-03 17:25:04

谈到入职就离职,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有朋友问员工入职一周不辞而别,当然了,还有人想问员工入职一周不辞而别,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入职一周就离职的危害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入职一周就离职的危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入职一周就离职的危害

新员工刚入职就离职,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

有些情况更加特殊,上班第一天就离职!这个时候你去问原因肯定得不到真实的回答的,毕竟大家都懂,即使你有诚意想要用心了解,但是员工已经要离开公司,这个时候谈论对公司的不满,对他们而言显然是弊大于利,自然就会随便找个理由对付过去了。

如何避免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离职呢?需要明确:

新员工入职就离职的原因

不同的员工离职原因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大多数情况都类似:

1、公司工作环境和想象中差别大

求职者在面试时并没有仔细观察公司的环境,导致在正式入职时,了解到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自己预期的并不一样,也有可能是HR跟求职者说明公司状况时说一半藏一半,把人招进来就完事了,结果员工有落差也会离职。

2、入职引导不明确

员工入职第一个对公司的很多情况都是不了解的,但是新员工入职第一天的感官非常重要,如果让他们觉得无所事事,工作不知从何着手,那快速离职的风险就很大。所以,最好能让用人部门的负责人亲自或让老员工指导新员工工作,也让新人有什么问题难题能找到人帮助解决,同时在员工入职时把像员工手册、岗位说明、工作流程、工作系统账号密码等资料交代清楚。

这是初期新员工离职最多的原因,当然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时候后也可能会因为发展规划不相符、公司承诺未兑现、临时人事架构调整等原因导致离职。

如何做好新员工入职

首先要把上面提到的两个原因给消除掉,公司环境在员工面试的时候就可以简单的让其了解,人事部门也要介绍清楚,其次员工的入职引导要安排好。

其实最好的方式是把这些流程给固定下来,而且每一步都能自动化运行不遗漏就最好了。那具体应该怎么做呢?我之前看过一篇文章:如何做好新员工入职

在文中有提到,可以通过为新员工创建个性化的欢迎信息。比如,一旦员工确定入职并且提交了相关的在线信息表格,就可以收到公司周围交通状况、用餐建议等信息提示,这些都可以很容易地作为任务添加到员工入职的工作流程中,得到自动化的处理!

另外,刚入职的新员工可以多聊聊天谈谈心,了解他们的新动态,比如:

入职第一天,聊一下对公司的感受,主要是为了消除陌生,帮助适应;

入职第一周,聊一下新员工是不是了解工作要求,对自己所在的团队的其他成员了解如何;

入职第一个月,聊一下能否胜任新的工作,有没有不是适应的地方,是否需要提供什么帮助等。

总之,不是新员工入职后就万事大吉,后续工作跟不上的话,很快就要给他们办理离职手续了。如果您采取了这些的暖心入职方式,员工对公司的印象一定会非常好,会觉得这是一家制度健全、考虑周到并且十分人性化的公司,新员工入职就离职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

入职一周辞职,应该按照试用期离职处理。

在提出辞职后三天后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结清工资,如果提出后立即离开的可以扣除三天工资后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写给刚入职几天就离职的人

刚入职几天就离职这事儿我干过,而且干过不止一次,多数是我没看上单位,仅有的一次是单位没看上我。今天下班的时候,某部门领导说某个新来的女孩子离职了,我追问原因是这个女孩子自己主动离职的呢,还是其他。领导说经过我们的一致研究决定,她能力有限,不胜任这个岗位。其实我不大愿意介入这些人事纠纷之中,平时也关注某某离职的消息比较少,自己一门心思忙自己的活儿都还忙不过来呢。

对于刚入职的新员工来说,尤其是刚毕业不久的新员工,尽快的融入一个公司,融入一个团队,其实是蛮困难的一件事情。其实也不一定很困难,这要看单位团队给不给你学习的时间。对于一个创业型的公司,对于一个急需熟手的公司,如果新员工不把握好刚入职的一周时间,很容易被淘汰,应该说是蛮无情的,但是没有办法,企业要生存,如果你处在领导的位置再考虑考虑,应该会想明白。

第一,人际关系要处理好,初来乍到,要尽快和周围的人熟悉起来,自来熟的那种最好;

第三,要尽力做好领导开始交代的工作,哪怕你认为这个事情很简单,领导开始交给你的任务,或许对你来说比较难,但是领导既然交给你了,必定是在考察你某些方面的能力,你要力所能及,尽善尽美;

第六,如果单位在一周后辞退你,你是否主动争取想留下来?一般人是不会留下来的,因为人都要面子。但我的建议是,即使她辞退了你,你依然要表达你的意愿。到底是什么原因?如果是自身能力不足,那你应该请领导给你哪怕是一周的时间来适应来调整。因为毕竟经过了层层面试,单位选择了你,不会是这么轻易就看走眼看错人,选择了你,那一定是你肯定有干好这个岗位的潜力。有的时候自己成了牺牲品,完全是自己某些地方细节做的不够好,触动了某领导的神经。如果你有强烈的意愿想留下来做事儿,而且又能克服自己的不足,工作完全是没有问题的。经验这个东西,人都是从无到有的,而且都是从学生时代应届生转换为社会人这个过程来的,这中间肯定会有一个痛苦的过程,痛苦过后才会成长,只是有时候不必用被迫离职来换取这份成长。

新入职员工入职一周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发工资吗

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的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入职一周的员工提出离职,该怎么处理?

入职一周辞职,应该按照试用期离职处理。

在提出辞职后三天后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结清工资,如果提出后立即离开的可以扣除三天工资后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员工在入职一周内离职,无入离职手续,是否有风险

如果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说明后可以离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未按照法规离职,通常离职员工拿到的是实际出勤的工资,其他情况没有特别风险。

如何避免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离职?

应聘者急于被公司所接纳而降低期望,作为面试考官也应该有充分准备,有目的地提出问题来试探对方的要求和期望值。例如,问一下他们为何离开原来的公司,对原先单位有什么不满之处,让他们自己报薪水等等。

新入职一周的时间,发现公司各种苛刻,究竟要不要离职?纠结~

公司现在是老员工多还是新员工多,你可以问下,如果大部分员工都没有满一年的话,建议你可以离职了,员工流动性太大,一般这个公司制度都不太完善和健全的。 来自职Q用户:东哒

我看到压工资这个关键词。一是要考察企业负债率,资金力量,延伸到企业能否自负盈亏良性运转。还是非常低级的就是想免费的用两个月人。

不休假,企业用工讲求性价比,不放假从企业角度考虑正常,但也要考虑自身硬实力,对员工承诺,守信原则也是很重要的,pay double是一个解决办法,没什么不好谈的。我相信员工进到企业也都是想要互惠共赢的局面。企业留人一定要考虑各年龄段员工心理承受能力,给与适当的透明的企业实力与前景介绍,让员工更有信心。

所以一个礼拜,你应该除了埋怨,更应该看透企业的深层次问题,分析问题,寻找途径,解决问题。做一个成熟的职场人。 来自职Q用户:金先生

入职一周想离职可以短信说还是当面说比较好呢,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入职时间短,无所谓。当面礼貌一些

刚入职一周还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要离职有工资吗?

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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