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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投标一年赚100万

  • 趣事
  • 2024-01-01 08:33:04

导语:提到100万,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有朋友问100万以下工程是否需要招标吗?,事实上100万服务类招投标,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超过多少万必须招标呢,接下来,小编就来教教大家自己做投标一年赚100万,希望大家会喜欢。

自己做投标一年赚100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有助于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新规定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规定,100万以下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将不再需要招标,可直接进行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投标会限制注册资本,这是门坎。。不是收入多少吧。。

你更可能只能挂靠一个注册1000万的公司来投标

我有个朋友投标了,咨询下投标保证金100万正常吗

可以说这个是正常的

其实按照建议意见的要求 项目投标保证金应该是不高于项目总造价的2%且不高于80万元的

但实际情况并没有受到80万元的影响

有的项目保证金甚至达到上千万元 但是递交的方式可能不只有转账一种方式

有可能是开具银行保函

在某些情况下 有的项目保证金特别高 使得企业又难以承受

而且又不能借到这个钱 即使是中标机会相对比较高的项目

最后因为没有流动资金用来递交保证金 而放弃投标的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你看到的100万元的保证金的项目 在现实中是真实存在的

招投标预算100万投标报价是平均值大概是多少

这个不一定,得看招标控制价是多少,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建安工程比预算价可能会下浮10个左右

多少万的工程项目需要公开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等项目需要公开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政府工程50万以下是不是需要不需要招投标

需要进行招投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基本程序

招标

制订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是指招标人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的特征,以及招标项目的功能、规模、质量、价格、进度、服务等需求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市场竞争状况,针对一次招标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策划,招标方案包括合理确定招标组织形式、依法确定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和选择招标方式等,是科学、规范、有效地组 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必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组织资格预审(招投标资格审查)

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能够公平获取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机会,并确保投标人满足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避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资源浪费,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组织资 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方案,编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 出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据此编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资格能力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需求的技术经济特点和招标方案确定要素、市场竞争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文件应按照投标邀请书或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

踏勘现场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集体组织潜在投标人实地踏勘了 解项目现场的地形地质、项目周边交通环境等并介绍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据 此踏勘作出的分析判断和投标决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以及特许经营等项目招标一般需要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后提出的 疑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的投标答疑会。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 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同时可以利用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等内容主动作出说明。

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1) 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产生疑问和异议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以书面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书面答复澄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2) 潜在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签署、装订、密封、标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并根裾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开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通知监督部门,如实记录开标情况。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不得开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评标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技术经济专家,且5人以上成员单数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 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确定评标专家的时间应不早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需求特点,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 法、评标因素和标准、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评 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

1) 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曰内在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的,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 履约能力审査。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公示结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4) 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15曰 内应该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并依法进行合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投标

超过多少万必须用公开招标方式,超过多少万必须用公开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到少万的工程可以不用招标 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根据什么文件?

  楼主,你好,这个问题很简单,本不想来回答的,但是看见楼上答得惨不忍睹,我还是来说说。

  第一,你说的问题是,你是个国家财政或地方政府投资的施工项目,现在你想确定的是什么规模的施工项目可以不公开招标,而选择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如果你的问题是这两个方面,那么就好说。

  第二,如果问题如第一,那么从国家性法律来讲,第一个就是一楼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此法是最大框架的规定了施工方面招标规模和范围的,很泛,具体的条例有“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其次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这不法律是专门针对施工招标投标的,范围比上述法律要小,该法并没有具体界定什么规模的施工可以邀请或发包,但它陈述了很多的特定情况下,可以邀请或直接发包,这个你可以自己去看,具体的是第11和12条,这里就不复制了,如果你要,联系我,我发给你

  第三,上述都是些国家性,行业性的法律条文,现实中很少用的,一般都是用地方法规的,不知道你的具体地方,但一般是由建设局发布的,像深圳的86文件,它就很明确的规定了招标规模以及采用的方式,如下:“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招标的施工、监理发包;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服务采购。

  未达到前款第(二)、(三)项规定限额,但服务或者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修缮或者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行简易招标。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发包人自行决定。

  ”还有第8到12条都是规范这方面的招标投标行为的,地方法规比国家法规更符合当地地情况,一般要求要比国家性或行业性的法规要高,在本问题中,体现在可以不招标的门槛变高了,所以你最终要参考地方法规。

  最后总结下,你这个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千万别规避招标,一没必要二如果别人整你,你死得惨;第二,如果你要弄清楚你到底哪些项目可以不招标,你需要参考三个方面的信息,1是国家性法律,一个是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中的三条起解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2是施工行业的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是地方性法规,深圳市是政府86号文,你可以去你当地的建设局下载当地的规范文件;一般来说,地方法规要求更高,最实用,也在行业法和国家性发的要求之内。如果你需要这些法律条文或者还不明白,那么你就联系我,直接百度HI上留言,或者求助,或者追加问题,留下联系方式。

工程超过一百万,没有招投标会承担什么后果? 工程超过一百万,没有招投标会承担什么后果?

工程超过100万,没有招投标,很正常。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必须招标。该项目才100万,所以不用招标。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会有100万也要招标的规定,也会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但这些规定真的到了对薄公堂地步是无效的。

服务类多少万可以公开招标,服务类多少万可以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机电产品项目: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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