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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

  • 趣事
  • 2023-12-29 19:32:03

导语:说到房产证,大多数人都知道,有朋友问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有人想问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呢,下面小编就会给大家带来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让我们来看看吧。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

婚后购买的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或有哪一方保管,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符合第十七条之规定,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五、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六、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八、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现实问题

严某(男)是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在和华某(女)结婚后,便被公司派遣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严某在国外期间得知国内房价飞涨,便嘱咐华某立刻购买一套房屋用于投资,由于华某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候严某还在国外,房产证上便只写了华某一个人的名字。几年后,严某和华某的感情出现危机,华某打算将该套房屋出售。那么华某有权单方决定出售该房产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在这则案例中,由于购买房屋时双方已经结婚,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华某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华某不能单独处置。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婚后购买的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或有哪一方保管,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

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老公的名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的时候需另一方签字吗?

视情况而定。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此人可擅自卖房吗

不能,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夫妻共有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5条规定:婚后购买的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法律认可的婚后时间,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记算。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的规定

结婚后,一方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房地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姓名。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平分。

婚姻法新规定:夫妻共同拥有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该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收回该房屋。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同住家庭的需要。一方擅自处理共同所有的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新婚法关于婚后买房的通知:

在一起买房时,有四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例如,签订合同、申请抵押贷款和转让交易,夫妻双方都必须在场。此外,还需要提前研究文件的准备和住房贷款的申请。

1。合同双方均亲自到场。

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签订销售合同、申请抵押、转让交易等多个承包环节,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在场。

除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外,申请住房贷款和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住房贷款时,有时他们会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申请,因此银行需要同时检查他们的资质,同时签署相关手续。

此外,转让手续原则上要求同时在场,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购买的财产无论是共有还是共有,都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然后在房地产凭证上体现出来,所以双方都需要o出席签字确认。但是,不能到场的,还必须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并对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2。文件准备是关键

当一对夫妇一起买房子时,他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文件,而且没有一个能少。

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是非本地居民,还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或社会保险支付证明。否则,应按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处理。

当然,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较高,通过资格审查和批准不是问题,另一方的收入证明也不需要。

3。主贷款和次贷款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的变化,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和次级贷款机构,而不是简单地取决于收入水平。

夫妻共同还款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次贷款人。一般来说,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有一方被视为“贷款人”(通常被称为主要贷款人),无论双方的名称是否写在房地产证书上,另一方都可以被视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选择收入较高、较为稳定的一对,并注意年龄限制,否则会影响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们警告说,需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非当地居民一年以上不能提供当地税务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按不同处理。例如,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会提高,利率也会提高,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应提前确定财产份额。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有。因此,在共同购买过程中,即使对方的姓名没有出现在房地产证上,也不影响房屋所有权。

但目前,有一些时尚夫妻的财产是AA制度。当他们一起买房子时,他们需要考虑财产份额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业主可以选择共同所有权的形式。业主选择共有形式的,双方的权益相同。如为股份共有,需提前分割,并在房地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这方面,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许多潜在的夫妇一起买房。为减少纠纷,专家建议,房地产证书的登记应努力。

这里的“准夫妻”是指那些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人。夫妻的婚姻期限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算。因此,共同购买无结婚证的房屋不能视为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共同投资,比例为一半,则两人的姓名应同时登记在房地产证书上。双方出资比例不一致的,应当在房地产证上登记,但必须说明各自的出资比例。

另一种情况需要事先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另一方的名称是否也登记在房地产证书上;如果已登记,非出资方的份额是多少,也需要在房地产证书上确定和显示。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另一方能用公积金吗?

可以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共同财产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即使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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